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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下半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上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9/10 14:32:30 作者:王欣 阅读数:144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基础,是教育民生的重要工作。为全面宣传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困难幼儿的切身利益,让教育资助温暖每一名苦难幼儿,帮助他(她)们健康快乐的成长。为此我校特印发致家长一封信,以供在办理困难幼儿资助申请时参考。

资助对象:

  1.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2.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孤儿

  4. 低保边缘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学生)

  5. 农村低收入村农户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学生)

  6. 残疾学生

  7. 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8. 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及警察子女

  9. 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0. 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如有符合以上资助条件的家庭,请上报班主任,并提供以上证明复印件材料和街道以上证明信,子女寸免冠照片及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交至会计室,咨询电话13851839807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