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性课程课程管理办法
将军山小学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性课程管理办法
一、实践活动课程的设定与实施
1、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合理统筹安排学生体育社团、俱乐部、课外兴趣小组等活动性课程,保证课时总量,纳入课表统一管理。
2、要体现学生的年龄特点,要立足于学生自我发展的需要和学校发展的目标, 满足学生持续发展的需要。
3、提倡在情境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在探究中学习,在体验中学习,主动学习和合作学习。学校要根据活动性课程实施的特点,立足于本校的现有条件,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利用校内外的课程资源,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创造条件。
4、定期组织检查教学进度计划,并对照实施情况予以调整和完善。
5、定期检查教师的教学设计,并组织教师进行交流,为教师的教学和研究提供平台。
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性课程的管理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课外体育活动性课程领导小组,负责课程开发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2、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意识和课程开发能力;鼓励教师申报课程开发项目。
3、重点放在对课程质量的管理、对上课常规的管理及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等方面。
三、体育课外活动性课程的评价
学校建立和完善学生体育课外活动性课程实施的相关评价制度,把教师参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情况纳入评优、评先、评职称等考核中,对学生体育课外活动性课程的学习情况评价要纳入学生档案管理。
评价基本策略:
1、学校体育课外活动性课程由教务处综合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进行。
2、对体育课外活动性课程教材内容的评价要以符合学校办学思想和育人目标为标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体现学生发展的多元化。
3、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以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研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水平。
4、根据体育课外活动性课程实施目标确立评价准则和多种评价方式,对课程开发、实施的全过程进行评价。
5、以学校经常性的自我评价为主,通过评价诊断课程、修正课程并确认课程的开设价值,要根据形势的发展预测教育的需求,推动体育课外活动性课程深入持久地进行。
6、学校要发挥评价对学生素质发展的激励功能。评价内容要侧重态度与能力,减少量化,多进行分析性的评价,注意学生的个性、特长、潜质、优势、学习成效和实现程度,在学生学习活动的情景中评价学生,根据不同学生的实际背景进行个性化评价,帮助学生学会自我评价、反思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