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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将军山小学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8/9/17 20:44:34 作者:管理员 阅读数:1806

南京市将军山小学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

1.校内公文、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及相关要求。

2.学校的“百灵鸟”广播站的小播音员及校园电视台的小主持人要使用普通话,用语要规范。

3.每位教师只要进入校园,无论是课上还是课下,无论是跟学生交谈还是教师之间的谈话,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师拟定教学进度、计划、板书、备课时均需使用规范汉字;作业批改、学生评语等方面的用字也要规范;在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用语用字都要规范。

5.教师的教学论文、案例都要使用规范字,且格式要做到规范、正确。

6.学校加强教师规范汉字书写训练,定期进行钢笔字、粉笔字和毛笔字的训练和比赛,逐步规范书写,提高教师文字书写能力。

7.学校加强教师的普通话培训和朗诵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和诵读水平

8.学生课堂用语要使用普通话与老师和同伴交谈也要使用普通话

9.学生的作业书写要规范端正

10.把普通话口语课作为拓展型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定期检查,着重提高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

以上规章制度将以月为单位进行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