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将军山小学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
南京市将军山小学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
1.校内公文、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及相关要求。
2.学校的“百灵鸟”广播站的小播音员及校园电视台的小主持人要使用普通话,用语要规范。
3.每位教师只要进入校园,无论是课上还是课下,无论是跟学生交谈还是教师之间的谈话,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师拟定教学进度、计划、板书、备课时均需使用规范汉字;作业批改、学生评语等方面的用字也要规范;在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用语用字都要规范。
5.教师的教学论文、案例都要使用规范字,且格式要做到规范、正确。
6.学校加强教师规范汉字书写训练,定期进行钢笔字、粉笔字和毛笔字的训练和比赛,逐步规范书写,提高教师文字书写能力。
7.学校加强教师的普通话培训和朗诵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和诵读水平。
8.学生课堂用语要使用普通话,与老师和同伴交谈也要使用普通话。
9.学生的作业书写要规范、端正。
10.把普通话口语课作为拓展型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定期检查,着重提高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
以上规章制度将以月为单位进行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