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省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省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高职校: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23〕34号)和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通知要求,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我校调查采用网络问卷方式,学校将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教师工作群、家长群等向
社会发布。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用手机微信扫描相应二维
码。学校德育处和校务办公室将及时汇总填写情况。
扫码填写时间为:9月18日至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