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山小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总体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妥善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于 斌(电话:13951642439)
副组长:张 屹(电话:13951782477)
组 员:
万明哲(电话:1505186817) 潘 勇 (电话:13376057651)
陈凯波(电话:13952013004)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法制办,盖小峰办公室主任。根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的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全校上下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舍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内发生的其它危及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 1 人以上死亡、 3 人以上受伤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由安全督查员、值日领导、值日教师、班主任、学校其他人员及时向校长报告。
(二)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信息后,岗位主管人员必须在 5 分钟内向主管领导、校长报告,必须在 5 — 10 分钟内向区教育局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区教育局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 2 小时内及时向区政府及市教育局汇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做好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四)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南京市百家湖小学分校将军山小学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