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目标·新观念·新方式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阅读感受
——周霞
一、领会“人的素养发展本位”教育立场 叙写“完整”的教学新目标
此次课程标准修订以核心素养为统领,将其作为课程的“DNA”,昭示着我国教育改革从“知识本位”向“人本位”的转变,是对教育内在终极价值的全面回归。核心素养围绕“人的发展”研究 教育目标,转向“人的核心素养”发展目标,超越知识传授的“知识本位”, 转向“人的发展本位”。其传递至课程教学领域,必然需要教师切实从学科本位、知识本位转向学生素养发展本位。
感觉我自己一直存在知识为本的教学误区: 机械呈现教材的知识内容、碎片化处理学习主题等“知识点”教学惯性,重知识概念的机械灌输而忽视知识背后所蕴含的思想方法、精神价值等。 这些问题容易导致教学目标脱离学生实际,教学内容过低或过高,不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难以激发其主动性和深度思考,本质上折射出学生主体性即“人”的缺失。
我们在教学目标制定中须统揽核心素养目标的全局,切实走出 “知识点”教学惯性;清晰地认识到诸如“了解”“认识”“理解”等是教学的阶段性目标,最终目标是素养“形成”,素养导向的教学目标不能 只关注知识点,还要关注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运用和真实情境的问题解决; 教学旨在依托多学科领域、不同主题的课程内容,引领学生经历发现与解决问题的学习过程,在迁移应用中体会并学会知识所蕴涵的学科思想、方法和思维方式,建构新的知识经验,逐渐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二、把握“主题”统领的一体化 重构“进阶”的教学新观念
低年段课程内容注重品德与规则教育和生活教育的有机融合,在此基础 上,中高年段则进一步“有机融合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历史与文化、国情教育,地理和环境教育,生命与安全教育”,以及法治教育等。多领域的知识内容以学生生活为核心和基础组织课程,在着力解决“知行不一”难题的同时,也出 现了道德知识课的价值导向弱化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新课标强调以社会发展和学生生活为基础构建综合性课程,贯彻落实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的要求,将小学和初中整体分为四个学段,提出“坚持学科逻辑与生活逻辑相统一,主题学习与学生生活相结合”,进一步统整学习主题。
学习主题的提炼突出“少而精”,以“一体化”设计尊重学生成长的阶段性和不同特点,比如第一学段第一学期设置“入学教育”, 指向“学校适应”,后面的学段就在确保有效衔接基础上的有效进阶,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等。这一综合性课程内容的整合设计凸显学段衔接、循序渐进、螺旋上升, 以“成长中的我”为原点,以“我” 与其他关系为线索,从家庭、学校到社区、国家、世界,螺旋上升地组织、 呈现教育主题,并对课程目标和核心素养进行分解,明确了不同学段的内容标准、活动标准和质量标准。这为教师在准确把握各自学段的内容“管好一段渠”的同时,以整体系统思维“了解上下游”,观照全学段的课程内容,从而具象化理解“一 体化”思想,为切实推进一体化教学提供了清晰的思路指引。
三、理解“学科实践”的活动标准 探索“知行合一” 的教学新方式
从品德到道德与法治,一贯注重教学的“活动性”“实践性”,强调引导学生展开自主、合作的实践探究与体验学习。新课程方案指出要强化“学科实践”, 即基于学科的实践方式。学科实践要求学习方式和学习活动体现学科的特点,力求克服课堂教学中一直存在的为了探究而探究、为了活动而活动等形式化、虚假的探究和实践误区。
新课标提出了教学活动的方向性要求和操作性要求,强化“怎么教”的具体指导。“教学建议”既提出了案例教学、体验式教学、参观访问等道德与法治常用的教学活动方式,也提出了议题式、 项目式等新方式, 并明确将现场观摩、志愿服务、研学旅行等社会实践纳入教学活动。其强调道德与法治教学要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加强课内课外联结,通过学以致用,促进知行合一。在教学活动方式上,力求构建“活动型”综合性课程,强调以具有本课程特质的教学活动、丰富学生的实践体验,落实本课程一直以来的追求和难题——知行合一。
指向知行合一的道德与法治学科实践,强调基于学生生活开展多样化的实践体验活动,用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在社会实践中扩展视野、提升能力。这要求教师不仅要丰富与深化已有的情境教学内涵,注重情境性、问题设计、内容的现实性和针对性等;而且要探索议题式、项目式多种教学方法,通过设置承载学科内容的议题、项目等沟通社会生活与学生成长,探索贯通课堂内外的学科实践, 引导学生在真实情境中经历发现问题、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体会学科思维方法,切实促进知行合一。
专职教师很重要!其一,因为探索常态化学科实践活动方式,建构主体成长的“全学程”。其二,因为需要探索“教学评一致”的教学活动方式。(新课标补充了“学业质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