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勇德育名师工作室管理及考核办法
(一)潘勇德育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立德树人”要求、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精神,按照“出经验、出成效、出人才、讲奉献”的要求,搭建教师专业化发展平台,形成长效激励机制,构筑学校人才高地,提升我区小学德育工作水平,促进小学德育队伍专业素质,以三学年为周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培育江宁区小学德育名师品牌。
二、功能定位
工作室集中工作研究与队伍培训功能于一体,是以德育名师名字命名、吸引骨干加入而组建的德育教师成长基地。工作室由区教育局批准和授牌,实行区、校管理,按照属地负责、服务地方的原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主管。
工作室既是一个开放性的研修组织,也是研训学一体的培训模式。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指导,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打造一支高水平、出成就、有影响的品牌教师团队。
三、人员组成
工作室由两部分人组成:一是挂牌德育名师1人,是工作室的主持人和责任人。可以配设副主持人1名协助主持人工作;二是工作室成员,一般由同地区骨干德育工作者或重点培养对象组成,15-20人。
(一)主持人条件
1.在德育工作领域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堪称育人的模范、科研的能手,担任过区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主持人。
3.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主持人应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
(二)成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有较强的德育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3.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进行网络交流。愿意做、愿意写。
四、职责任务
(一)承担区级德育骨干培训与指导工作,并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参与当地德育培训工作,力争成为德育骨干的摇篮;
(二)工作室要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计划与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形式、研究专题、培养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要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逐步成为团结和谐、思想活跃、成果丰硕、富有战斗力的学习型团队。
(三)开展课题研究,在三学年建设周期内至少完成一个区及以上级别的课题研究,并有较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专业论文或专业著作;
(四)工作室要创新中青年教师培养方式,帮助成员形成教学特色,促进成员个性化发展和专业化成长,培养一批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学识素养、开阔教育视野和较高研究水平、在业内有一定影响的优秀教师,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五)工作室要以工作室主持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加强德育工作实践与理论研究,要关注专业发展的前沿动态,研究和解决学校立德树人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引领专业建设发展和提升教育品质。
(六)工作室要为学校和教师提供实在而有效的服务,要及时对外展示专业发展水平和德育工作科研成果(论文、专著、培训、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形成示范辐射作用。引领全区德育队伍的专业成长。
五、考核办法
工作室考核分过程考核和期末考核两种形式。过程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期末考核重要依据;期末考核在建设周期(三学年)结束时进行,考核优秀者将继续保有命名,延续至下一个周期。
六、管理保障
(一)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工作室的管理考核和业务指导;所在学校协助进行工作室日常管理,并指派一名副校长分管工作室工作;
(二)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工作室的活动经费,经费可用于工作室的培训学习、书籍资料、办公用品、印刷出版、外出考察、参加会议、工作用餐等所需,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和工作计划进行开支;所在学校负责工作室的场所设备等的运行保障。(二)潘勇德育名师工作室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江宁区“德育名师工作室”的科学管理,促进德育名师工作室高效运作、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德育名师工作室”在江宁区各学校立德树人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加快我区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的培养,加速研发和推广优质中小学德育资源,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江宁区“德育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潘勇“德育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主要包括:
(一)培养骨干团队。工作室主持人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负责制订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训课程、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使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培养目标为:工作室成员在本区域小学德育工作者梯队中相应提升一级或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有一定知名度的德育工作者。
(二)引领教师成长。工作室每年开设区级德育公开课或教育热点、难点论坛讲座至少5次。其中,工作室主持人每年至少开1节区级以上德育公开课,或做区级以上教师培训讲座或组织区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至少2次。
(三)提供成功典范。在德育工作实践中引领、研究,为立德树人提供成功典范。并以论文、专著、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论坛、专题记录片等形式,面向全区推广,面向省内外开放,形成规模效益和社会效应。
(四)开展课题研究。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专业成长、素质教育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德育工作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等重要基础性课题进行专题研究。三年内工作室要主持一个区级以上研究课题,并在区级以上主流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0篇或有一本专著,并取得相应成果。
(五)整合优质资源。系统地建立德育资源库,建立自己的QQ群或特色公众号,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实现优质德育资源的共享。工作室QQ或公众号的质量及显现的效果将成为评估工作室的指标之一。
(六)协助江宁区教育局开展好“网络培训”“名师送培”等相关的德育活动。
二、考核办法
江宁区教育局负责江宁区“德育名师工作室”的建设、运行、评估、考核、保障等管理工作。
(一)对工作室的考核。“德育名师工作室”按三年一个建设周期,实行目标考核,分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两种。
1. 年度考核。在工作室运行期内,由区教育局每年度进行一次过程性评估,主要方式为依据全年目标任务自评汇报。
2. 周期考核。在工作室的一个工作周期末,由江宁区教育局牵头组织专家组进行终结性评估。采用自评、交叉互评、专家组评估等形式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考核方式进行。
(二)对工作室成员的考核。德育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其主持人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德育工作能力、研究能力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1. 对在考核中取得优秀的工作室和成员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评选区级及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
2.对工作室组织运行不力、过程性评估不理想的工作室予以警告。对组织管理混乱,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则摘牌停止运行。
3.对未完成规定任务,或在过程中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则调整出德育名师工作室,并不得参加下一轮的申报。
4.每个工作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名师工作室和成员须进行新一轮的申报工作。同时按规定程序增设新的工作室,吸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四)德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须为其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活动场所,配备相应的办公用品。名师工作室成员所在学校要加强对本校成员的支持和管理,促进他们成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如有教师申报担任该主持人工作室成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受聘。
(五)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纳入对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考核内容。各部门、学校须创设良好条件和保障机制,促使名师工作室工作目标的完成。